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教育厅审核下发)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施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1号
4.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655亩,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4万册,固定资产总值6.8亿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65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涵盖理、工、农、经、文、管、艺、医8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专业示范点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现有在岗教职工93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59人,省市级专业学术带头人51人。
二、组织机构
(一)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招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招生录取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志愿者服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三、招生对象
(一)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二)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
四、教育类型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3200人,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分专业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使用,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校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招生专业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复为准。
六、命题和考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统一封闭评分。对考生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 (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评。
(一)试卷命题
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每科目命制三套试题,考试前随机抽取一套进行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知识考试: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考生免考,中职毕业及没有取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需参加文化知识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占100分,50分、50分,总分为200分。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赋分办法:A级取分值的95%,B级取分值的80%,C级取分值的70%,D级取分值的59%。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2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社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等,测试方式为分组面试。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职业技能、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测试方式采用分组实操测试。
(三)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学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2.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并将上述登记表报送我校招办。学校招办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须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审时间集中安排在2019年3月6日至8日,逾期不予受理。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生类型 |
地 点 |
|
上 午 |
9:00—11:00 |
文化知识 |
中职毕业生和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社会考生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
下 午 |
12:30—15:30 |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
中职考生 (高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 |
各二级学院 |
(五)评卷及分数统计
1.评卷。一是建立严格的评卷制度,确保评卷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对评卷现场和评卷教师封闭管理,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卷;二是遴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评卷教师,评卷教师执行“评分标准”前后统一、题组之间和评卷教师之间掌握“评分标准”统一,确保评卷质量。
2.分数统计。分数统计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实施,确保分数统计准确、无误。
七、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考。考生可选报考我校5个专业。
(二)确认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报考我校单招考生登录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或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kvtczs.university-hr.com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填写通知书邮递地址、联系电话并打印准考证。网上确认时间在学校官网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单招公告。
(三)文化知识及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
考生于2019年3月31日按考试时间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及复核
学校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及复核服务,评卷及分数统计结束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单招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考试分数,考生如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内书面申请复核,教务处根据程序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考生。复核成绩确有错误的,教务处打印成绩更正单,教务处领导签字盖章后由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核签字,并将审核签字后的成绩更正单转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按更正后成绩进行录取。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录取。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考试成绩统计完成后,依据单招总计划,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各科类考试人数,确定各科类计划分配比例和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拟录取,总分相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剂录取,只报一个志愿及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校企合作订单班专业实行单列录取。
按照省招办规定,凡经单招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除不得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未经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2.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参加普通高招体检的考生,我校单招不予录取。
(五)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学费及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医学类44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书费800元/年(前两年分年预交,毕业时按实际书费多退少补)。
(二)奖助措施: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校建立有以“奖”、“贷”、“助”、“勤”、“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学校另设校内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程序,每学年可向学校申请6000元以下的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在校学习期间免付利息。
“助”: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覆盖率2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农村贫困建档立卡户助学金100%全覆盖,标准400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1000-2000元/生·年。
“勤”:学校实施“勤工助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院管理又有一定报酬补贴生活。
“减”: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进行减收学费。
九、其他
(一)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二)对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0394-8693098 8693081(兼传真)13838668958武老师;13526222636崔老师; 13939408886 黄老师
学校招生网址http://zkvtczs.university-hr.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开元校区)
文昌大道东段(文昌校区)
邮编:466000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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