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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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11
为提高农村学生招生比例,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圆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和实施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圆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圆梦计划”招生80人左右,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宁缺毋滥。
三、报名条件
申请“圆梦计划”的考生,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品德优良,勤奋好学,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
5.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6.平时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
四、报名
有意报名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提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19年圆梦计划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以便考生打印;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间各学期注册盖章;
4.中学推荐表:请下载打印《中学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中学负责填写评语和推荐意见;
5.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
6.中学成绩单:高二至高三学年自选3次全年级统一参加的考试成绩(其中应至少有一次为高三阶段,年级排名为5%以内)。成绩单应为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
7.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说明);
8.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说明);
9.其他: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
注:
①以上除第9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按系统提示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
②除第2、5项外,其余报名材料须所在中学审核、加盖公章及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有关中学、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不得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③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圆梦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④我校圆梦计划在江苏省录取时,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我校在浙江省的圆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公布的2019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五、报名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的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个人陈述、家庭情况等。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市)报名情况,确定资格生名单和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资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圆梦计划”相应批次(如高校专项)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资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但未达我校提档线的(浙江省为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七、监督机制
1.考生及家长如对“圆梦计划”招生过程有疑义,可向我校监察处反映。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
3.中学应在校内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我校确定的资格生名单。
八、新生复查及违规处理
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及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高考相应资格。
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或取消其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九、“圆梦计划”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24:00;
2.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2019年5月20日前;
3.报名材料审核、资格生名单和招生计划公示:2019年5月底前;
4.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5.录取:2019年7月。
十、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监察处电子信箱:rucjj@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一、“圆梦计划”考生资助
被录取的考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十二、若遇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三、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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