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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1-03-28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一、考前准备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生须在考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考前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入场检查
 
1.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凭《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报考证》、居民身份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佩戴口罩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2.考生须依据报到时间至指定地点报到,考生报到后不得随意离开。
 
3.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由于受疫情影响,为了保证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考试的顺利进行,考生早上进入考点校园后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校园。考生午餐可选择自带或在考点校内龙源公司大学生食堂就餐和午休。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校园。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校园门口聚集。
 
2.考生须及时关注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3.考生对“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视疫情发展情况,将对考生疫情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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