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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特招生专项测试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联考考场规则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3-03-17

  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照相摄像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四、进入候考区、考场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度,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检录、核对和登记等工作。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陪同进入候考区和考场。

  五、所在组别(轮次)的某一项目考试结束,迟到作弃权处理,但允许参加尚未开考项目的考试。

  六、进入候考区、考场后,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拍照摄像、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联系接触考评员、不得接受任何人员的技术指导、不得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内容,不得要求重测。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八、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和候考区,不得在考场和候考区附近拍照摄像、大声喧哗。

  九、严禁服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在本次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除本次体育测试各科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课各科成绩亦无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浙江: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联考考生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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