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与建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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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28
为保护在校学生依法使用助学贷款,严厉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违规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4月25日上午,齐齐哈尔大学与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合作签约仪式在办公楼504会议室举行,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福忠,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部长常新,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雪冬,齐齐哈尔大学党委副书记张文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处)长姜波、武装部(保卫处)部(处)长杜海权等出席签约仪式并进行了座谈。张文治主持签约仪式。
会上,赵福忠和张文治代表检校双方签署了《关于共同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
座谈中,张文治对检察机关能主动与学校建立合作机制,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感谢。他指出,齐大现有在校学生两万四千多人,虽然设有法治教育课,但相当一部分学生思想单纯,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通过检校合作开展资源共享,能有效解决学生相关法律需求,引导学生从正规渠道办理贷款,对校园安全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保护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就如何加强检校合作,常新指出,检察机关与齐大会签文件共同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形成合作机制对涉贷学生及其家庭都是一种挽救,避免深陷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带来的悲剧。一是围绕学生身边涉及民事合同纠纷问题,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警示教育讲座;二是针对非涉检法律需求,协调相关司法部门为学生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检察机关可以成为毕业生的实习基地,为毕业生实习提供条件,实现检校合作达到双赢的效果。
赵福忠在讲话中表示,法治宣讲进校园、普法教育到课堂,预防学生落入非法校园贷和套路贷的“圈套”,全力保护好学生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文件会签生效后,标志着检校合作形成了长效协作配合联动机制,检察机关要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违法行为及其背后虚假诉讼案件,保障学生们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让《实施办法》在齐齐哈尔大学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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