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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召开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19-07-19
7月18日上午,学校在校部507会议室召开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副校长、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赵杰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通过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人数调整;讨论通过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调整建议人选名单。
 
与会委员经过讨论,表决通过了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人数由11人增至13人,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调整建议人选名单。
 
最后,赵杰代表学校党委和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对各位委员和提案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常设机构,代表了全校322名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对事关学校发展、教职工权益等重大问题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大学章程》中“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专家治学、民主管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具体实践。各位委员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认真履职,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抓好监督和落实。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对学校工作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群策群力为学校各项工作建言献策的重要途径,是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引领学校持续、科学、和谐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工作小组,执行委员会要监督和指导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大连医科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将教代会提案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以提案工作为抓手,畅通民主渠道,进一步提升大连医科大学民主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依法治校和民主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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