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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2-05-02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 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辽教办〔2022〕98 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本专科生参加沈阳医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制定校级比赛工作方案。希望各学院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沈阳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7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二)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四)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查参赛项目,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四、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五、注意事项
 
1.大赛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每支团队3-9人。参赛团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校内跨专业、跨年级、跨学历自由组成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每名选手只限参加一个团队。
 
2.参赛团队根据团队或项目特点选定团队名称及赛道(各赛道具体要求按照本方案结尾处辽宁省“互联网+”大赛相关文件及附件执行),每支团队选定一名负责人(队长)负责相关事宜,并必须有1-2名指导教师负责团队的指导工作。
 
3.参赛人员自行选择拟开展的创业项目,形成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作为大赛的重要评审指标,创业项目在参赛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本次比赛使用的创业计划书要求在做好市场调研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主题明确,内容合理,具有独特创意和可操作性。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项目参与。参赛人员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往年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比赛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赛阶段
 
时间:4月-5月20日
 
内容: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初赛活动,于5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王展超处,请学院认真评审,保证参赛作品质量。
 
报送材料及具体要求:
 
1、大赛报名表(附件1):以“二级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组长姓名+报名表”形式命名,例如“基础+2021级临床1班+张三+报名表”。;
 
2、创业计划书:word或pdf格式,以“二级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组长姓名+创业计划书”形式命名;
 
3、汇总表(附件2):要求项目名单顺序按照参赛作品质量由高到低降序排列;
 
4.所有参赛团队均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在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5.注:校赛报名信息与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信息需一致,尤其是项目名称(包括标点符号)和赛道,必须一模一样。
 
(二)复赛阶段
 
时间:5月20日-5月31日
 
内容: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届时将公布晋级决赛名单。
 
(三)决赛阶段
 
决赛具体时间、方式及细则另行通知。
 
七、大赛奖励
 
学校决赛设项目团队奖项: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学生处王展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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