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河南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之一。学校已初步建设成为一所工科优势突出,理、工、农、医、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涵盖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2023年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就读,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
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的学位证书标注“专升本”。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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