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军事交通学院2024年热点问答及体检标准
来源:陆军军事交通学院
编辑:陆军军事交通学院
时间:2024-06-13
1.你院今年在哪些省份招生?
学院今年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报考你院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应当是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一本线,合并批次省份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3.你院学员在校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学员入学复审复查合格后参军入伍,享受军人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在校期间,统一着军队配发的制式服装,学费食宿费、教材文具、文化用品、生活医疗等费用均按标准由军队承担。按月发放军人津贴(1250元/月,逐年递增),每年按标准发放探亲路费,本科学员学业期满合格毕业,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定为正排职军官,授予少尉军衔。
4.报考你院具体是什么流程和录取原则?
主要有5个步骤:①政治考核,考生按照报考所在地人民武装部要求参加政治考核;②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所在省份高考招生工作要求填报志愿;③划设军检线,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或5倍,会同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划设军检线并向社会公布;④面试体检,填报军队院校志愿且达到军检线的考生,按照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⑤投档录取,通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成绩达到志愿院校提档分数线的考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在提前批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投档,我院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兼顾部队工作需要,依次审档通过后确定录取专业。未被投档或未被录取的,可以参加后续普通批次投档。针对政策加分问题,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自规定原则进行投档,不得干扰院校录取,由学院结合实际择优录取。
5.考生怎样填报军队院校志愿?
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填写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名称和专业。
6.你院院校代码为何与志愿填报系统中不同?
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我院为91013),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也不一样,具体请查阅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报考指南。
7.报考你院哪个专业好一些?
军队院校不同于地方高校,不涉及就业问题,毕业后全部按照所学专业分配至部队相关工作岗位。因此,无论报考我院还是其他军队院校,建议以专业学习兴趣和所学专业将来从事的工作岗位为主要关注点。
8.你院录取时是如何划线的?今年线是多少?
我院录取过程不涉及人为“划线”这个问题,录取时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在投档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分配专业,所录最后一名分数即为今年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
9.录取报到后的身体复查是如何组织的?
复查由我院协调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一般于报到7日后进行。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在排除可能的干扰因素后再次复查,再次复查仍不合格,我们会综合衡量情况,确实不宜在部队服役的,作退回移交处理。若军检时确实没有问题,则不必担忧。
10.你院学员如何进行淘汰和安置?
学员实行全程淘汰。入学后,复审复查不合格未取得学籍的新学员退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取得学籍后的本科学习期间,因学习成绩和身体心理条件不合格被退学的学员退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服役期两年以内(含两年)的参照义务兵退伍、两年以上的参照士官复员或退役的有关规定办理。因身体、心理等方面不能适应军校学习生活和将来不适合从事军队岗位工作,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入学条件的青年学生学员,除毕业年级以外,可转入指定的军校所在驻地普通高等学校学习。
11.你院学员毕业分配如何实施?
我院为确保学员毕业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在毕业分配期间,将分配政策制度、综合评定结果、分配计划方案等全程公开公示。学员综合评定依据学员各学年评定和毕业联合考核等情况进行量化计算,学员各学年评定主要根据每学年课程考核和日常表现(包括思想政治、军人气质、领导管理、团队意识、实践创新和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确定,毕业学年还突出志愿戍边卫疆、服从组织分配的考核权重。毕业学员根据当年各专业不同类别的毕业分配岗位计划,按照所属专业综合评定总分排名顺序,依次分类别填报个人志愿,并确定最终派遣岗位。
12.你院招生如何做到公平公正?
军校招生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军队建设发展和部队战斗力生成。近年来,军委机关公开承诺阳光招生并采取多项举措,从组织流程、政策机制、信息公开、监督问责、申诉复议等各方面不断完善。我院始终从严贯彻军委机关要求,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纪律监督检查,并采取有力措施,连续多年顺利完成招生工作且无任何投诉、纠纷,确保了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此敬告广大考生及家长:请勿相信不法分子打着军校招生的名义招摇撞骗、混淆视听,谨防上当受骗。
体检标准
体检根据《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作战指挥3个专业体检标准为“舰艇岗位合格”;车辆工程、军事交通工程、无人装备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4个专业体检标准为“通用标准合格”。
(一)通用标准部分条款节选。
1.身高。男性身高低于162cm,女性身高低于158cm,不合格。
2.体重。体重指数(BMI)在下列范围的,不合格。
①男性体重指数低于17.5或者30以上,女性体重指数低于17或者24以上;
②男性体重指数17.5以上且低于30、女性体重指数17以上且低于24,空腹血糖7.0mmol/L以上;
③男性体重指数28以上且低于30,糖化血红蛋白6.5%以上。
3.视力。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5,不合格。
①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5;
②若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5,但<4.8,还需检查矫正视力,矫正视力须≥4.8,且矫正度数要≤600度;
③双眼中任何一眼行激光手术半年以上(起算时间为当年9月1日)且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如手术眼裸眼视力小于4.8的,还需检查矫正视力,矫正视力须≥4.8,且矫正度数要≤600度。
4.色觉。经色觉图谱检查判定为色盲者,不合格。
5.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或者高于140mmHg,舒张压低于60mmHg或者高于90mmHg,不合格。
6.心率。心率低于50次/分或者高于100次/分,不合格。
心率高于100次/分且在110次/分以下,排除病理性原因,合格。
7.体表瘢痕等。面部、颈前部影响五官结构、功能或者装备穿戴,长径大于3cm的增生型或者异色显著的瘢痕,身体其他部位影响运动或者装备穿戴的瘢痕,面部、颈前部长径大于1cm的异色显著的斑或者痣,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大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大于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治审查把关。
8.颅脑外伤及手术史。颅脑损伤,颅骨畸形,颅骨缺损或者颅盖凹陷,颅内异物存留,颅骨及颅内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9.胸、腹腔手术史。胸、腹腔手术史,疝,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阑尾炎手术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②腹外疝手术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③胆石症微创手术(保留胆囊)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④胸腔镜下交感神经链切断术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10.腋臭。重度腋臭,不合格。
腋臭术后超过6个月,无并发症,无腋臭或者轻度腋臭,合格。
(二)舰艇岗位补充标准条款。
航海类中的舰艇岗位,符合通用体检标准外,还要符合以下补充标准。
1.身高超过185cm,不合格。
2.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3.大骨节病(含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不合格。
4.腋臭,不合格。腋臭术后6个月以上,无并发症,无腋臭,合格。
5.心率101次/分以上,不合格。
6.心脏射频消融术后,心脏杂音,不合格。
7.双耳中任一耳耳语听力低于4米,不合格。
8.严重的外耳湿疹或者真菌病,不合格。
9.嗅觉迟钝,不合格。
10.萎缩性鼻炎,慢性鼻窦炎,病理性鼻中隔偏曲,不合格。
11.经色觉图谱检查判定为色弱者,不合格。
12.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不合格。
13.颌面部骨折术后(未取出钛板钛钉等固定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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