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学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
工科试验班 | 须选考物理、化学 | 理工类 |
经济管理试验班 | ||
化学类 | ||
材料类 | ||
生物科学类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
行星科学 | ||
核工程类 |
三、选拔程序
1、考生于2024年4月8日至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提交。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及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本次报名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2、我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基本条件的审核结果,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考生参加2024年统一高考。
4、考生须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200分,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笔试将于高考后、出分前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提供情况说明并由中学盖章证明真实性,于测试当日携至考场,同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我校将视情况补贴一定的交通与住宿费用。
5、我校根据测试成绩认定资格生,公示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取办法
1、“自强计划”资格生须在高校专项批次填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资格生高考录取原则
(1)“自强计划”资格生分A/B两档,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对于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B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对于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120分,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50分,即予录取。
(2)“自强计划”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对于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150分,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60分,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在“自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
五、其他说明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等类似活动。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2024年“自强计划”测试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63602559、63602779
招生主页:http://zsb.ustc.edu.cn
微信公众号:ustczsb
电子邮箱:zsb@ustc.edu.cn
七、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依法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
我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02591
八、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