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科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省统考考试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弃考。
2.考生进入考场前,统一接受入场检查,除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生可携带存放形体技能展示科目考试伴奏音乐文件的U盘外,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设备),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及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等物品。考试期间如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备考中一旦完成抽取试题,考生不可以任何理由中断考试,否则视为弃考。
4.形体技能展现科目考试时,考生须自备U盘(仅存储本次考试所用音乐,MP3格式),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在无伴奏情况下完成考试。
5.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个人相关信息,禁止出现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行为,否则按违规处理。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触碰考场内设施设备。
6.着装要求
(1)播音与主持类: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发型不得遮挡脸部包括额头、颌骨、下巴、耳朵等。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标识,不得佩戴任何头饰、配饰等装饰物。
(2)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科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生须穿着合体,便于活动,但不宜过于宽松或过大过长,不可使用内增高等影响考官判断的辅助用品;长发考生需将头发束起,且露出额头,保证头发不遮挡任何面部主要特征;考生须素颜,且不得佩戴框架眼镜,需要视力矫正的考生可佩戴透明隐形眼镜,但不得使用美瞳。不可使用服装或化妆手段遮盖体貌特征(如遮盖身体疤痕、纹身、胎记等)。
(3)考点备有湿纸巾、卸妆水,如考生妆容不符合要求,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卸妆。因卸妆等导致错过考试时间的,将安排在下一时段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