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4年艺考舞蹈类专业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11-29
(一)考生应提前安排好食宿并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赴考时间和线路。
(二)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智能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接收、拍摄、录音或计时等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参考资料和与考试无关物品应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
(三)考生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将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和人工安检。智能安检系统将对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考生应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预留充足的安检时间,避免因以上问题造成多次安检,由此耽误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四)考生不得化妆,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或佩饰,包括有机构名称、标识的服装和徽章、标牌等进入备考区。若有化妆或者服装、服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卸妆、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场,如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五)考生舞蹈表演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一致,可着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进入考场前须将所需音乐交给工作人员,音乐介质仅限CD光盘或U盘(音频格式为MP3,且只能存储一首音乐),考试时如遇音乐介质无法播放的情况,须做无伴奏表演。舞蹈基本功和舞蹈即兴环节需考生自备练功服、舞鞋(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
(六)考试违规行为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