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4年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统考报考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资格和流程
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号并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11月25日至27日(11月25日8:30开始,11月27日17:00截止),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系统中“湖北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微系统”)或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进行专业统考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网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视为未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表(导)演类省级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报名、缴费及考试,其兼报的考试成绩不予互认。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二)报名要求
1.阅读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
2.核对信息:专业统考报名系统将调用考生高考报名时的基本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是否为本人信息。
3.网上缴费:考生完成信息核对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生效,如考生缴费不成功,视为未完成专业统考报名。报名成功后不按时参加考试则按弃考处理,不予退费。根据鄂价费规【2013】215号和鄂高考【2023】24号文件精神,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报名费为240元/人。
4.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11月30日8:30至考试结束,登录统考微系统或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流程及要求
1.察看考点
考试期间考点(张之洞路1号)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所有考试流程均按照指定路线或工作人员引导进行。考生可于2023年12月1日下午14:00至17:00察看考点(不得进入校区),了解考试有关注意事项。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至4日左右。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3.考试流程
(1)证件核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2)集中候考: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后(考场指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的整个区域,包括警戒线范围内的考室、候考室、考务办公室、洗手间、消防通道等),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及场地标识有序排队检录候考。考生在考试封闭区域前寄存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本场考试结束后凭准考证领回;考生通过虹膜核验(不能佩戴美瞳、隐形眼镜)后进入考场,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分配考室: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分配考室。
(4)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考生用准考证和身份证换取序号牌并签字确认。
(5)身份信息核验与采集:考生进入考室前需通过虹膜核验,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室,考生须将考试序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由工作人员引导至规定区域,面对考室监控设备留存考生身份视频信息(采集正面头像及考试序号牌的时间不少于2秒,采集考试身份信息时,考生不佩戴口罩)。
(6)考试:分表演考室、演唱考室、形体考室。
表演考室:①文学作品朗诵科目,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3 分钟。②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生2至4人现场抽取考题,根据考题要求集体编演即兴小品,稍作准备后进行考试,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
演唱考室:自选曲目演唱科目考试,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2 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形体考室:形体技能展现科目考试,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2 分钟,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考生入场后将伴奏U盘交播放员播放,考生进行现场表演,表演结束U盘由考生带走(考点不留存)。
(7)现场评分:各评委组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8)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完一个考室中所有科目后,考生将序号牌交还考室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下一考室候考区候考。
(9)离场:考生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4.考试要求
(1)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2)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进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3)考生进入考场前,统一接受安检,除参考证件、面试所需伴奏U盘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如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考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形体技能展现科目考试时,考生须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伴奏U盘(存储曲目须为MP3或WAV格式),考生须确保其伴奏U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由考生本人负责,且须在无人伴奏情况下完成考试。
(5)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出现任何有暗示性的言语和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譬如跺脚、拍掌、打节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