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更新时间:2023-12-05
1.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信息登记、违禁物品检查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区域等候抽签。逾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顺序号、考场号、考试题目将随机抽取。
3.所有科目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得穿着带有培训机构(学校)的品牌、标识或者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的服装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生应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饰品、妆容等检查。
5.考生备稿过程中不得使用笔和纸,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6.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手环、手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7.考生进入考点,不得向考试工作人员打招呼,不得有递条、暗示等违规行为,在各科目考试录制时,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在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吸烟。不允许其他人员陪同进入考试区域。
8.考生须按考试指令进行考试,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完成考试,不得要求重考。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离场不能完成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