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面试)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更新时间:2023-12-05
1.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信息登记、违禁物品检查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区域等候抽签。逾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顺序号、考场号、考试曲目将随机抽取。
3.所有科目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参加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需自备乐器(钢琴由考点提供)。
4.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手环、手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5.考生进入考点,不得向考试工作人员打招呼,不得有递条、暗示等违规行为,在各科目考试录制时,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在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吸烟。不允许其他人员陪同进入考试区域。
6.考生须按考试指令进行考试,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完成考试,不得要求重考。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离场不能完成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