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4年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信息登记、违禁物品检查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书法临摹科目考试结束至书法创作科目考试开始前(15:30至15:45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座位。所有科目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所有科目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3.考生只准携带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毛笔、墨汁、墨碟、砚台、水滴、适量瓶装水(撕去标签)、毛毡(不带界格)、镇纸(不能带字样)、铅笔、直尺、透明胶带、夹子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纸张、书法工具书、字样、橡皮擦、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电子手环、手表(考场内设置时钟,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涂改液、修正带等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4.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5.考生领到试(答)卷后,须检查所得试(答)卷是否有误,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监考员在考生答卷上贴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是否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一致。如有问题,须立即报告场内监考员。
6.考生不得在答卷的任何部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标记,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画界格,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考生之间不得代写,不得交换试(答)卷,不得将试(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冒名顶替。否则,按违规处理。
7.考生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试卷及规定的答卷答题区域外作答。否则,答题无效。
8.考生遇试(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或者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考试期间,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接受考生监督和举报。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5-83235975。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