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公告
一、第二阶段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220分;
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文化220分/专业90分;
艺术类省统考(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文化220分/专业省统考合格。专业省统考合格线为:音乐类135分、舞蹈类180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180分、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160分、播音与主持类155分、美术与设计类170分、书法类180分。
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时间、办法及要求
(一)第二阶段志愿填报的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7月27日22:30至28日8:30为系统维护时间),包括普通类(含定向培养军士)、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填报并提交志愿。系统提供了收藏夹功能,供考生收藏意向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收藏夹内的信息不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只有输入动态口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才是投档录取的依据。
考生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系统出现弹框或红色字体等提示,考生必须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志愿信息。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江苏招生考试》(2024招生计划专刊)(下册)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志愿投档说明》等重要文档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等。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高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拟报考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了解院校的录取规则以及对部分专业的相关要求,防止因不满足录取条件而被退档。
(三)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有“是否服从其他专业”志愿栏。考生若填报了服从其他专业志愿,则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院校专业组所有专业。
三、部分招生类型志愿填报说明
(一)定向培养军士计划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招收部队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对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军士”栏填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定向培养军士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
(二)关于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计划录取的考生,在相关高职院校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可转入分段培养本科院校学习两年[部分院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后两年本科阶段教育继续在高职院校内学习,由普通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实施教学,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24招生计划专刊)(下册)和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通知],毕业后颁发分段培养院校本科文凭。该项目学生的毕业证书标注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三)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
凡户籍所在县(市、区)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填报相应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此项招生计划的,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有关院校也将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关于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
2024年,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我省普通类专科批次招生,其中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只招收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
(五)关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计划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安排江苏省邮政公司下属有关单位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全省招生,考生录取后须签订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地区就业。
四、关于专科补录
在专科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根据院校申请,对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院校组织补录。凡参加高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专科补录志愿。如高校提出补录文化分要求,考生还须符合相应要求。具体补录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