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4年高校招生音乐类统考考试科目
更新时间:2023-11-22
(一)乐理与听写
1.笔试。“乐理”和“听写”两科目实行合卷笔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参加两个科目考试。
2.卷面分各100分,根据规定的分值比例折算成科目成绩。
(二)视唱
现场面试。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入场,开考后禁止考生入场参加考试(上午开考时间为8:00,下午开考时间为14:30)。
(三)声乐、器乐
1.现场面试(声乐、器乐兼报的考生错时安排[半天及以上])。
2.打印准考证时,相关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声乐、器乐科目考试演唱(奏)的曲目信息各2首。其中,声乐曲目信息包括曲目名称(中文)和调名;器乐曲目信息包括曲目名称(中文)和曲作者。面试时所演唱(奏)的曲目须与此次填报一致,唱法和乐器种类信息须与高考报名所填报一致,否则面试无效,相关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3.声乐、器乐兼报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相同科目成绩按考生原始成绩在不同方向中的分值占比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