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召开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推进会
更新时间:2018-12-08
12月6日下午,学校在校部507会议室召开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推进会,副校长佟春光,财务处、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科技处、医学教育研究所、保卫处、学生处、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佟春光主持。
会上,财务处处长徐萍通报了12月3日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召开的“辽宁省部分高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座谈会”情况,并传达了会议精神,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相关政策做了解释说明,要求各单位积极推进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专项经费资金执行率。
各专项经费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对负责的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对项目资金执行缓慢的原因做了分析,对经费余额进度逐项做了说明,保证本部门负责的学校各项专项经费按照预算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尽快执行完毕。
佟春光对各专项经费结余执行情况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意见。他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要严肃落实,依规履行经费管理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经费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做好督促工作,切实保障经费在规定时间内合理使用,在学校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把专项经费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到最大。
最后,佟春光对与会的各部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工作,未完成执行进度的余额将收回国库,将影响以后的项目申报,对学校发展建设损害是重大的、深远的,希望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做好预算执行安排,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层层传导压力,把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传达到每个项目负责人,尽快做好资金使用安排,虽然时间短,但要使用的合理、合规。保证经费的使用符合财务原则,经得起审计,经得起历史评价。三是要转变观念,每个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时间基本为一个年度周期,要钱尽其用,做好项目前期规划论证,确保资金到位后尽快利用。四是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财务处要对专项经费使用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按规定核算专项资金,通报资金使用进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评价业务的学习,开展项目参与人员培训,做好服务和业务指导。加强制度建设,明年初要制定大连医科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专项经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而归根到底是管理问题,各部门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部门间要做好协调配合,专项经费执行工作必须要前置,把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各项目要把要前期工作提前做好,保证项目资金到位后按时推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