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校纪委就全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
更新时间:2018-12-30
2018年10月—11月,按照学校党委的总体部署和巡视整改有关要求,内蒙古大学纪委书记李秀良率领纪委(监察室)人员深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及校本部21个学院、27个党群部门和教辅单位就各单位各部门2017—2018年落实校党委和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督査。本次专项调研督查通过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听取单位领导情况介绍、在南北校区召开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督查内容包括2017年、2018年校党委与各党政部门、学院和教辅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状》规定的任务落实情况,以及校党委、纪委部署的其他任务,包括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和“一岗双责”、学习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自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四种形态”运用及各单位各部门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等。调研结束后,校纪委(监察室)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
2018年12月28日上午,内蒙古大学纪委在学术会议中心4号会议室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调研督查工作反馈会。校纪委书记李秀良主持会议。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创业学院纪委书记、校本部各党总支书记及校纪委(监察室)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校纪委办公室就调研督查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对改进工作提出了建议。校纪委书记李秀良对学校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了简要总结,指出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大学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针对本次调研督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责任的落实抓在日常,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时解决问题,种好责任田。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党组织负责人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抓好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四种形态”的运用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把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