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应邀参加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研讨会
更新时间:2018-12-05
12月1日,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应邀参加“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二十周年庆典暨第六届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研讨会”,与会高校包括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来自全国各地的二十五所高校。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研讨会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倡议并于2013年首次召开,旨在为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搭建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
上午,莅临现场的高校代表们共庆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二十周年;下午,召开第六届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研讨会,主题为“如何提高案件代理质量”。烟台大学作为十组高校法援代表之一作专题报告,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副主任陈梓忱同学结合烟台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运作模式、案件受理情况以及面临的瓶颈三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并对议题提出看法。专题报告结束后,南京大学法援社会实践导师,江苏省司法厅公告服务处刘洋主任及南京大学法援中心主任黄秀娟副教授充分肯定了各高校法援组织科学严谨的运行模式和志愿者们热忱的工作态度。随后,各高校法援组织代表进行分组研讨,我中心成员代表研讨小组进行了小组讨论汇报,从法律援助身份代理资格困境、案源稀少、志愿者积极性不够、机构设置庞杂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得到了各高校代表的认可。
研讨会结束后,在第七届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研讨会举办单位竞选环节,烟台大学代表积极参与,成功取得了下一届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研讨会的举办权。届时,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法律援助组织将齐聚烟大,共同探讨法律志愿服务组织的未来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