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国际商学院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获评合格
更新时间:2018-12-12
近日,教育部2018年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评估结果公布。据教育部《关于通报2018年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评估结果及后续工作要求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8】2773号)函,“山东工商学院国际商学院”在教育部2018年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评估工作中获评合格,这是对山东工商学院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水平最具权威性和综合性的评价。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评估工作是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水平,教育部开展的一项常规性工作,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统一组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具体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自2018年3月底开始历时40天,评估指标体系共涉及9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通过对办学宗旨、管理体系、资金资产管理、质量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培养质量、社会效益、办学特色九方面全方位的考察评估及单位自评、网上公示、综合评议、结果反馈的评估程序,旨在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者遵循办学规律、建立自我完善机制,规范办学,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喜讯传来,全校师生群情振奋、备受鼓舞。回首中外合作办学的历程,今天取得的成绩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长期大力协助支持下、在国际商学院全体师生不懈努力奋斗下取得的,来之不易。国际商学院2002年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5年通过教育部复核并于2008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建院十七年来,以“借鉴国外先进高等教育经验,引进优质教学资源,结合国内高等教育实际,特色办学,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致力于为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通过 “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对外合作,引进UNE等国外师资、教材等教育资源,营造国际化人才培养氛围,提高办学质量,并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等省(市)招生,至2018年7月已为社会培养了7400余名本科毕业生,成为山东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商科专业数量较多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栉风沐雨,求索创新,国商人不畏艰难、风雨兼程,在中外合作办学道路上不断成长壮大,在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学校开放办学事业发展中取得了一定进展。
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合格”评估结果的获得为国际商学院的发展夯实了基础,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不忘初心,坚持发展,以合格评估为契机积极推进更换合作方进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能力与水平,为建设有特色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