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举行2018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仪式暨培训会
更新时间:2018-12-02
12月1日,内蒙古师范大学举行2018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仪式暨培训会。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博士生导师云国宏,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博士生导师赵东海,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博士生导师王来喜出席仪式。仪式由研究生院院长张玉柱主持。
赵东海副校长宣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聘任决定,云国宏校长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新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颁发聘书。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聘任斯仁等36名同志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包银山等65名同志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张钧等27名同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白杨等24名同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
赵东海副校长致辞,就研究生教育谈了几点意见,并对新增导师提出了希望。他指出,研究生教育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永恒的主题,而导师是保障研究生教育水平的关键因素。导师队伍建设是内蒙古师范大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的核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一名优秀的研究生导师要做到在学术上引领学生,在科研上指导学生,在人格上感染学生。各位导师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理论结合实际,切实增强自身指导、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和基本职责,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科研训练,支持研究生参与前沿性的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术修养和人格修养,与研究生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树立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威信和影响力;要明确自身的责任,要感受到作为一名研究生导师的光荣与使命;要不断加强研究生的自律意识,培养研究生自身的良好学风,培养研究生热爱科学、专心科研的精神;要尽职尽责、严格把关,特别是要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把每个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都培养成正直诚信、恪守科学道德、献身科学研究的创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