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04
2023年,天津高考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方式。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1)两次填报时间
录取批次 | 填报时间 |
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B阶段)[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因工作需要也在此阶段填报] | 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12时 |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B阶段) | 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 |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 | 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 |
高职(专科)批次 |
(2)三次征询时间
录取批次 | 征询时间 |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 | 7月22日至7月23日 |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 | 7月29日至7月30日 |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 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