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年高考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更新时间:2019-05-12
日前,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就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发出通知,对今年高考招生做全面部署并提出实施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浙江省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明确四个重点
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明确各地各校高考招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亲自指挥;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所有环节都要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舞弊行为,强化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确保考风考纪严明有序。严格规范考试招生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完善预案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试点。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动态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向不同年级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以及特殊类型招生中,加大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力度,创新使用方式。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中“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继续做好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各类定向招生,严格按规定做好考生资格审核。
从2020年招生起,高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确定,部分专业将要求考生须同时符合2门或3门选考科目。
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实行多级公示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对考试招生各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深入开展招生宣传服务。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指导、信访咨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