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9-12-05
日前,学校党委研究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教育培养、正向激励、考核评价、容错纠错四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树立担当作为鲜明导向,努力打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办法》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担当作为的思想根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出彩财金人”选树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办法》强调,要树立担当作为鲜明导向,注重工作实绩,把考核功夫放在平时,注意倾听群众意见,大胆选拔重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敢于触及矛盾、迎难而上、解决难题,在基层一线默默奉献、不计得失、埋头苦干的干部。对勇于攻坚克难,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办法》规定,要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党员干部失误错误予以容错的,应当根据对党员干部造成影响的程度,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
《办法》要求,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守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大胆负责,身先士卒、以上率下,为全校广大党员干部作表率。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协调配合,承担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正向激励、考核评价、容错纠错机制,做到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为建设财经特色鲜明、办学优势突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