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开展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检查
更新时间:2020-01-1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岁末年初加强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通知》(教发厅函[2019]86号)有关精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秩序稳定,山西大学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校党委书记符惠明、校长黄桂田分别带队参加检查工作。
1月3日,校长黄桂田、副校长梁吉业带队对晶态材料研究所、分子科学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化学化工学院进行现场调研,对基础较薄弱、安全隐患较大的实验室和储藏仓库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黄桂田在检查中强调,安全是全校第一责任,是政治责任。在目前山西大学坞城校区实验室建设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更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实验室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对危险源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管控,将安全隐患及早扼杀在萌芽状态。
1月13日,校党委书记符惠明、党委副书记李富明、副校长梁吉业、卢宇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应用化学研究所、生命科学学院和药品库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指导。重点对实验室制度建设、实验药品的储存及使用、化学废液废料处理、用电安全及各类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符惠明详细了解了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与管理情况,叮嘱实验人员要树牢安全意识,重视实验操作规范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感。
1月15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分四个小组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和相关学院负责同志对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分子科学研究所、土木工程系等15个单位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各小组就实验室安全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设备运行情况等问题重点进行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32个,形成整改建议33项,封停实验室3间,并向10个单位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院所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清零”,实现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
本次岁末年初系列检查工作,领导重视,各部门、院所积极配合,扎实认真进行整改,收到积极效果,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