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成功入选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单位
更新时间:2023-03-15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单位名单,经专家评审和集中审议,我校成功入选数字教育试点单位,成为“技术赋能智慧教育试点区(校)”(浙教办函〔2023〕65号)。此次成功入选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单位,是我校于2018年获得“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称号以来,持续深化扩大智慧教育改革成效取得的又一个新突破,是技术赋能教育革新的新契机,夯实了学校在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基础和保障。
本次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单位由教师教育学院主导申报,具体选题为《乡村未来教师数字化培养创新试验基地》建设。技术赋能试点校的建设旨在以《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教师教育和乡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功能,普及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的混合式、合作式、体验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深化“互联网+教学”实践,以教师教育课程、课堂教学模式和师范生教育实践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实践,构建出具有“行知”特色的乡村未来教师数字化培养体系。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围绕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乡村未来教师的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充分借助数字化手段和方法,建设乡村未来教师数字化培养创新试验基地,优化课程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多种资源,创新乡村未来教师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乡村未来教师的核心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