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被认定为浙江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
更新时间:2023-04-14
近日,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浙江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名单的通知》,我校被认定为第二批浙江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将清廉嘉院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和办学治校全过程,全力打造新时代“清廉嘉院”,推动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行稳致远。一是坚持红船精神领航,筑牢清廉嘉院建设之本。始终牢记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高校的使命担当,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贯彻中央、省委等决策部署,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要求、学校见行动”。二是坚持制度建设护航,夯实清廉嘉院建设之柱。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优化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科学规范的学校制度体系。加大智慧监督建设力度,在全省高校中率先探索招标采购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入选“2022年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创新试点项目”。三是坚持文化赋能远航,铸就清廉嘉院建设之魂。着力打造以“方正为人 勤慎治学”校训和“求是求真求正”校风为核心的省身文化品牌,聚力宣廉育廉,品牌化建设打造清廉样板,2022年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开展“一院一品”清廉二级学院示范点创建,制定三级评价标准体系,培育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亮点可晒的“清廉单元”。
学校将以获批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实践探索,注重特色凝练,推动形成“清廉嘉院”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巩固“清廉嘉院”建设成果,打造清廉优质教育单元,为加快推进特色、善创新的一流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嘉院智慧和力量。
2022年10月,6所高等学校、90所中小学校被认定为首批浙江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经学校申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和省级遴选等程序,8所高等学校、142所中小学校被认定为第二批浙江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