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再获“河南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更新时间:2019-02-25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豫财资〔2019〕16号),河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工作再获“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河南师范大学连续第二年获此荣誉。
近年来,河南师范大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修订《河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合理规范资产购置、处置和调配等程序,积极加强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高标准完成了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