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8-05-20
一、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前身为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校址:
泉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邮政编码232038)。
五、录取规则:
1. 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
2. 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执行所在省(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要求。
3.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比例限制。
4.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原则),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调剂者,按照高考分数高低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高考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不进行外语口试省市除外)。外省(市)对录取有特别要求的,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当年录取规定执行。
6. 浙江、上海等高考试点省(市),按照所在省(市)规定原则进行录取。
7. 考生加分政策按照各省(市)教育厅文件执行。
8.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名称为“淮南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变化,以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主要奖助政策:
1、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2、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
5、勤工助学。设置800-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
6、临时困难补助。
7、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班级人数的4%,二等为8%,三等为13%。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
九、中外合作办学:我校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与美国东北州立大学开办“商务英语、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培养方式为前三年在淮南师范学院学习;第四年根据学生外语成绩和意愿可以选择继续在我校学习,成绩合格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及学位证书,或第四年在对方大学学习,成绩合格后将获得我校与对方大学各自颁发的毕业及学位证书。
十、联系电话:0554-6863550(传真);网址:www.zsb.hnnu.edu.cn。
十一、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