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学院名称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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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天津路101号 邮编:73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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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码 |
14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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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
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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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在甘肃省首家“全国文明城市”、素有“中国镍都•西部花城”美誉的金昌市。学院东临紫金花海,南接花博馆,西抱龙首湖、北依植物园,花木繁茂、碧草如茵、风景秀丽、环境优美,是甘肃省唯一一所被4A级景区包围的花园式高职院校。 学院现设“五系一部”,形成了冶金、化工、机电、建筑、园林、新能源、教育、服务等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院开设8个大类,共30个专业(见专业目录)。已建成52个校外实训基地,10个校内实训车间,32个实验实训室,是学生学习技能、增长知识、实现理想的综合性院校。 学院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金昌市“循环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单位。学院被人社部授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紫金家园众创空间” 被省科技厅等8个部门首批认定为“甘肃省省级众创空间”。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遵循“就业立校、特色强校、合作兴学、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考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等优质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目前,学院与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新疆中泰集团、联邦制药、鄂尔多斯冶金集团、金田铜业集团、浙江吉利、天山铝业、安东石油、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等数百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与金川集团公司、浙江吉利控股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冶金集团、上海金蓓幼教中心、联邦制药、甘肃宁卧庄宾馆等十多家企业建立了联合培养订单班,实现了“入学即就业”、从“好就业”到“就好业”的转变。学院与知名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优质就业提供保障。 学院现有教职工194名,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0名、讲师84名,硕士47名。教师在SCI、EI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主编并出版教材41部,已获国家专利22项,科研项目获批立项60余项,厅(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6项。 学院师生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个人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30个,指导教师奖11个;参加行业、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团体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6个,个人一等奖8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52个,指导教师奖1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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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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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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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9年度招生专业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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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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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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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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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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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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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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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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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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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 |
招生就业处电话 |
0935-8326630(传真) 0935-8326631 |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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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学费 |
4500元/学年 |
住宿费 |
12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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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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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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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
甘肃省内参加2019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考生;青海省、内蒙古参加2019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