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9-06-09
【学校名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学院简介】
学院创建于1956年, 2001年升格为高职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国内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等称号。
学院现占地面积550亩,建筑面积22.68万平方米;在麦积山风景区建有占地3700亩的实习林场,在校内建有占地55亩的综合实训基地。建有122个职业特色鲜明的校内实习实训室,校企联建183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设有林业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交通工程9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等4个教学部,同时设有甘肃农业大学园林工程学院1个本科二级学院。全院开设47个专科专业,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600余人,其中本科生393人。现有专任教师323人,教授30人,副教授117人,“双师型”教师154人,聘请校外兼职教师300人。现有林业技术等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2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职业教育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
【计划性质】
计划性质全部为国家统招,具有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的正式学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实习环节),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学分,考试合格,且取得学院规定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计划人数】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
【招生条件及要求】符合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语语种为英语,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录取规则】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有关省、区照顾政策在录取时予以照顾;录取工作本着“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普通类考生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政策,依据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课和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根据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委甘价费[1999]179号、甘发改收费[2016]645号文件,结合考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学费标准为:45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百名学习标兵、百名技能明星、特殊贡献奖及校企合作奖助学金;(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爱心基金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
【学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58号,邮编:741020
【联系方式】
电 话:学院招生就业处:0938—2110805 2111005(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gsfc.edu.cn
【附则】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