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与广东白云学院会计学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东白云学院学校(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白云学院学校(本科高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以各省 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