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更新时间:2024-01-18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得到考生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五)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