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66人。各项目参考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要求如下:
说明:各项目最终录取人数将视生源情况确定,学校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项目间调整。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2.具备与我校招生项目要求对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2024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 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3.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
三、学费标准
10350元/年/人,实际以2024年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四、报名须知
1.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
(2)注册:考生于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3)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4)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于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内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了解我校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不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均视为报考无效且无法重新报名。
2.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确定志愿顺序。
五、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 版)》。考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4年3月23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3月30—31日。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4年5月18日12:00后在“体育单招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8日12:00-5月19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体育专项成绩复核工作由组考院校负责组织,文化成绩复核工作由阅卷单位负责组织。
七、录取办法
1.录取规则:
(1)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学校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径赛90分,田赛85分,篮球75分,男子足球85分,女子排球非自由人85分,女子排球自由人90分,男子排球(非自由人)90分,体操88分,艺术体操88分,乒乓球80分。
(3)录取排名规则: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学校录取控制线的一志愿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田径项目分田赛和径赛;男子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女子排球项目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体操项目不分男女)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项目之间录取分数线不进行横向比较。
(4)因达到相应专项或文化控制线要求的一志愿生源不足造成的招生计划空额,优先在我校招生项目间进行调整。调整后仍然生源不足的,则在所有达到相应专项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和综合分数线要求的二志愿考生中,不分项目,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录取程序:预录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的规定,考生若已报名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监督管理
1.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 67868009(纪委办)。
2. 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九、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考试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