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一)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分项目招生计划将根据报考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在文化考试前公布。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学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 3:7 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对于达到学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学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各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田径项目分田赛、径赛和全能;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项目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项目计划不再做调整。
(五)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一组织,经审批合格后,新生录取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七)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举行不同形式的复查(含体检)。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或转学。
(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进校后,入选学校代表队如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