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3-12-27
(一)在文化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各招生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体育专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我校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各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报考及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