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480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一、学院简介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是2023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专科层次卫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建设重点院校。
学院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光大道以北、学院路以东、隆湖大道以西,规划占地面积1004亩。规划办学规模为10000人、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预算投资12亿元,项目整体一次性规划,分四期建设。2023年完成一期项目建设,能满足3000名高职在校生教学、实训及生活需要。学院设护理、药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专业五个专业。后期发展过程中,合理设置护理、药学、口腔、公共卫生等专业群,按照“中职-高职-本科”贯通要求,拓展对接职教本科专业。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宁夏医科大学优质教学资源,深化医教融合,加强交流合作,提升管理和教育水平。学院坚持以“人才培养标准市场化”、“素质教育全程化”、“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育人方式,以“创新教育、素质教育、创业教育”为办学特色,以“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熟练、具有敬业、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实现“专业实践能力强、职业操作能力强、岗位应用能力强和综合素质高”人才培养定位,努力将学院建设成“双高”职业院校。
二、专业介绍
护理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思想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熟练掌握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适应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健康促进等领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康复保健中心等领域,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康复护理等工作。
助产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思想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熟练掌理护理和助产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适应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面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助产、妇产科护理、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工作。
药学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思想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熟练掌握药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适应医院药学、药品生产、药品检验、药品经营及药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面向各级医院药房、药检所、医药公司、药店、制药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药学服务、药品调配、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与管理、质量控制及新药研发等工作。
中医康复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熟练掌握中医基本理论、中医康复与现代康复基本知识和技术,适应中医特色康复治疗、现代康复治疗、保健调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面向各级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社区、保健康复机构和老年康养机构等领域,从事康复治疗、中医特色治疗、康复医疗设备研发销售等工作。
康复治疗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具备扎实的康复治疗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适应康复治疗师岗位的高等医学技术人才。
就业方向:面向各级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社区、保健康复机构和老年康养机构等领域,从事康复治疗、康复护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办学条件编制招生计划并报教育厅审核,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核对确认后向社会发布。具体详见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2023年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层次 |
招生计划 |
1 |
520201 |
护理 |
3年 |
文理兼收 |
专科 |
100 |
2 |
520202 |
助产 |
3年 |
文理兼收 |
专科 |
50 |
3 |
520301 |
药学 |
3年 |
理科 |
专科 |
50 |
4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理科 |
专科 |
50 |
5 |
520416 |
中医康复技术 |
3年 |
理科 |
专科 |
50 |
四、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第三方”。
(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结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
(三)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单科分数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四)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五)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六)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我校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等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
特别提示:
(1)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3.斜视、嗅觉迟钝、口吃。
(2)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学校通过学生申请各类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4.助学贷款:专科新生持我学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核定的学费标准收取,每生每年4600元。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肖老师 15109626575
安老师 19909528898
刘老师 13909568225
学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光大道和学院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