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年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的秩序。
2.考生凭《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区域警戒线外候考,进场后按考试证上的考场号、座位号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携带必须的书法考试用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生不得将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等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违规物品须放置物品存放处(考点不负责看管)。
4.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入座后出示考试所需证件核验,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在试题和答卷上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答卷规定区域张贴条形码。凡填写错漏、不清晰的答卷,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试期间考生须坐在规定座位考试,考试全程不得站立,因答卷污损等原因,经监考员同意后只允许更换一次。《书法临摹》科目考试结束后至《书法创作》科目考前,考生应全程坐在本人座位上候考。
6.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或交换答卷,不得私下传递物品等,不得将试题、答卷带出考场。考试实行全程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卷纸、试题依序放在桌面上,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并验收密封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8.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条款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