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2-28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科学性,从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赋分分数计入考生当年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现将赋分办法公布如下:
一.等级赋分步骤
我省再选科目考试原始分数满分各为100分。首先,将考生原始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占参加该科目考试人数比例依次为15%、35%、35%、13%和2%;其次,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数等比例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40~30分五个赋分区间;然后,根据等比例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得到考生的等级赋分分数。
二.等级赋分公式及示例
等比例转换公式为:
其中,Y表示某考生的原始分数;Y1、Y2分别表示原始分区间的最低分和最高分;F表示该考生的等级赋分分数;F1、F2分别表示赋分区间的最低分和最高分。例如:考生某再选科目考试原始分数为87分,划分至A等级,当年该学科A等级原始分区间为95~84分,赋分区间为100~86分,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后,考生该学科的等级赋分分数为90分。
三.有关工作要求
本办法由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并负责考生再选科目等级赋分计算,于考试结束后对外发布。
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人数比例及原始分等级和赋分区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