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8-05-20
一、学校名称:安徽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378。
二、办学层次与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校址:龙湖东校区: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邮编:233030;
龙湖西校区: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55号,邮编:233041。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五、录取要求:
1.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者,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上海市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浙江省录取时,执行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2.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类(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果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数,按照综合分数排序。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外语、数学课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但仅限于填报本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4.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5.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七、预留计划与使用: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八、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本章程由安徽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邮政编码:233030
咨询电话:(0552)3176767、3177676
网 址:http://www.aufe.edu.cn Email:zsb@a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