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8-05-26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所有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外语共同课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 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510107 | 园艺技术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2 | 570101 | 食品生物技术(检验)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3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4 | 6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5 | 670301 | 文秘(涉外)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6 | 630704 | 茶艺与茶叶营销(传承与技艺)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7 | 670106K | 英语教育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3600 |
8 | 670202 | 商务英语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9 | 670205 | 商务日语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10 | 670208 | 应用韩语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11 | 670104K | 语文教育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3000 |
12 | 670105K | 数学教育 | 三年 | 三年 | 理工 | 3000 |
13 | 650119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
6000 |
14 | 610114 | 声像工程技术(舞台灯光与音响) | 三年 | 三年 | 理工 | 4500 |
15 | 650219 | 音乐表演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
6000 |
16 | 670112K | 音乐教育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艺术文、艺术理 |
4100 |
17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18 | 660303 | 社会体育(舞蹈健身) | 三年 | 三年 |
体育文 体育理 |
4500 |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8000元每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每生300元。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高职三校生组高职(专科)三校生批实行遵守辽宁省招考委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艺术类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在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根据综合分按省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除以2加美术专业课成绩(统考)。
音乐类: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
1、音乐教育专业
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均达到省招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如果考生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的,取参加科目成绩中最高分做为专业课分数,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0)+(专业课分×1)
2、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均达到省招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如果考生同时参加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等其中科目的考试,取参加所有加试科目中最高分为专业课分数。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0)+(专业课分×1)
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考生志愿顺序按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并列艺术文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社会体育(舞蹈健身)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以上,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式: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除以5加体育专业课成绩。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8、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53909888
网址:http://www.fs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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