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8-05-03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33号)有关精神及我区有关招生考试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高考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宁夏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公办普通高校,是宁夏幼儿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是推进宁夏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力军。自1975年创办至今,学校健康快速发展,有着良好的办学基础和社会声誉,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教育,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幼儿教育办学特色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校毕业生遍布区内外、供不应求,长年保持98%以上的就业率。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498
3. 宁夏代码:6478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类型: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6.办学层次:专科
7.学习形式:全日制
8.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
9. 邮编:750001
第三条 学校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专业介绍
◆ 学前教育 专业代码:670102K
学前教育专业是自治区骨干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素养和教育技能,能在幼儿园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能在早教中心,各种幼儿教育与康复机构、广播、电视、图书出版等部门从事儿童教育、科研、康复、宣传、培训等工作。
◆ 早期教育 专业代码:670101K
本专业通过开设婴幼儿卫生与保健、婴幼儿心理学、早期教育理论基础、早期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早期教育管理、家庭教育与指导、婴幼儿游戏与玩具等核心课程,培养热爱早期教育事业,具有宽厚科学文化素养、扎实的早期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应用性专门人才,能在早教机构、托幼机构、社区、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及幼儿园等部门从事婴幼儿保育和教育、行政管理、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等工作。
◆ 小学教育 专业代码:670103K
本专业通过公共课程、中文课程、数学与科学课程的开设,培养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教学技能和从事小学教育的能力;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的小学语文、数学和科学教师。
◆ 英语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06K
英语教育(学前方向)培养具有标准英语语音和良好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掌握儿童教育基本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能胜任幼儿英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能在幼儿园、小学、儿童英语培训机构从事英语教育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音乐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2K
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的基本知识,有声乐、钢琴、舞蹈等综合艺术特长和先进教育理念,能够从事幼儿园音乐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应用型、技术型、复合型的幼教艺术人才。
◆ 美术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3K
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具备美术绘画技能,从事幼儿美术艺术教育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 科学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9K
科学教育专业是我校顺应学前教育发展设置的特色专业,开设核心课程有科学小实验、小制作、科学探究与实验、科技活动设计与组织、现代教育技术、教育学、心理学等。建设有数学综合活动室、环境科学活动展示室、STEM教学实验室、3D幼儿玩具打印室等专业实训室。毕业后学生能在小学、幼儿园进行科学课程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并能在科协、科技教育场馆、社区科普站开展与科技教育有关的传播与普及工作。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1. 招生专业:
早期教育 专业代码:670101K;
小学教育 专业代码:670103K;
学前教育 专业代码:670102K;
英语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06K;
音乐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2K;
美术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3K;
科学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9K;
2. 学费:
普通类,宁夏户籍考生每学年420元,非宁夏户籍考生每学年4620元。
艺术类,宁夏户籍考生每学年1000元,非宁夏户籍考生每学年5200元。
3. 住宿费:每学年1200元。
4. 学制:3年。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九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三)身体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2.考生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认可政策
1、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2、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3、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综合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一条 投档程序
1、学校严格按照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学校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分别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理工类为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为文综、语文、数学、外语。首先检索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考生被录取到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已经满额,将检索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未满额,则考生被录取到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已经满额,将检索第三志愿,以此类推,检索到最后一个志愿仍满额时,该考生便进入调剂处理程序,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校退档程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文化课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我校以艺术统(联)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信息公开
为了加强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站、新闻媒体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第五章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1. 奖学金、助学金:根据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奖励。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根据国家规定对贫困家庭设有助学金:燕宝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学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 4772066 /4772077。
第十五条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校专门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由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党政办等部门组成,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录取复核、接受社会意见,并负责查实反馈。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nxpec.edu.cn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4772022
联系人:李老师(13895470369) 李老师(13629514499)
葛老师(13895015559)
第十七条 乘车路线
北京路与友爱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友爱公交车场”,乘坐免费601路公交车到“业勤街唐和路口”站点下车即到。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